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校內申請期限3/22止)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
申請期限:請備妥相關必要證件,在3/22(五)前交到教務處承辦人,逾期恕不受理
請注意:
1.請確實依需檢具之證明文件,規定正本就要交正本,不依規定,造成退件情形,是無法補件的。
2.需檢附成績單者,請拿學校發的成績單去影印即可 (除非註明要正本),請自行找自己年級的阿姨蓋章,沒附者,一律退件不予通知。
3.送件前,請仔細檢查申請表有無填寫遺漏,不會寫的,請務必到教務處詢問,勿空白。
4.每個獎學金有申請的資格條件和必需符合規定的證件,請確實依該基金會規定檢附合格的證件,避免造成對方基金會的觀感不佳,影響以後同學申請的機會。
獎學金金額:每人NTD $3,000元整。(經審核後未得獎者,致贈選書一本)
申請資格:
- 1.本會家境清寒之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各政府、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者,本會仍接受申請。
3. 本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4. 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本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注意事項:
本會家境清寒之認定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獎助學金申請表(附表二):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
- 2.學生自傳(附表三):請簡述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想讓本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 3.導師推薦函(附表四):煩請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情況詳實以告,並敘明學生須特別照顧及關心之處,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盡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 4.火炬助學行動方案(附表五):本項僅申請【火炬助學計畫】者須填寫。
- 5.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為了解學生每學期需負擔費用,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 6.成績單:前一學期(111-1)加註各科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 7.各類證明:低收入戶、清寒、特殊境遇、身心障礙等(無則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