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期限4/19止)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學金
申請期限:請備妥相關必要證件,在4/19(五)前交到教務處承辦人,逾期恕不受理
請注意:
1.請確實依需檢具之證明文件,規定正本就要交正本,不依規定,造成退件情形,是無法補件的。
2.需檢附成績單者,請拿學校發的成績單去影印即可 (除非註明要正本),請自行找自己年級的阿姨蓋章,沒附者,一律退件不予通知。
3.送件前,請仔細檢查申請表有無填寫遺漏,不會寫的,請務必到教務處詢問,勿空白。
4.每個獎學金有申請的資格條件和必需符合規定的證件,請確實依該基金會規定檢附合格的證件,避免造成對方基金會的觀感不佳,影響以後同學申請的機會。
(一)獎學金金額:
1.大專院校學生每名陸萬元;高中(職)學生每名参萬元。
2.不受理研究(碩博士)生、夜間進修生、僑生及大四應屆生(無 論是否升學)申請。
(二)申請條件:
1.推薦方式如附件申請書表及獎學金辦法,個人請勿自行寄件。
2.家境確屬清寒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全戶請以 1 人申請獎學金為限。
3.學業成績上、下學期分別各 80 分以上,品行優良。
4.申請人年齡:25 歲以下。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12 年4 月 19 日前送教務處獎助學金櫃檯申請。
(四)獎學金名額:
1.今年頒發獎學金之名額全國約 65 人,名額有限,擇優(學行考量、 家境) 錄取。
2.獲獎之學生名單將在 8 月 20 日前,於本會網站上公布,並寄發紙本 通知單給獲獎學生,請學生必須親自到台北領獎,未獲獎者將不 另行通知。
三、申請表一式兩面(一張正反兩面)可上網下載,惟必須由申請學生本人 親筆填寫 (推薦人欄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