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市教育局113年3月份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分析報告1份,依說明加強師生及家長交通安全宣導。
說明:
一、本月案件分析
高中(職)30件、國中23件、國小8件、幼兒園1件、其他9件,合計71件;受傷人數計58人、死亡0人;20件肇因為自身因素(自摔、自撞),8件為他人因素(他人疏失、違規)導致,其餘43件為一般擦撞案件。
二、113年度3月車禍通報案件數與去(112)年同期比較
113年3月件數與112年同期件數比較減少4件,其中高中職增加3件、國中減少2件、國小減少5件、幼兒園減少1件、其他增加1件。
三、3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機車」最多計25件,「自行車」次之計18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擦撞」最多計34件,「自摔(撞)」次之計20件。另有學生機車無照駕駛9件。依據本月事故型態,研擬宣導重點如下:
(一)學生步行上下學(行人):
1.等待紅綠燈時,站在安全位置(騎樓、行人步道磚)耐心等候,不過於靠近路口或站在斑馬線上。
2.依號誌通過路口,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有倒數秒數,當秒數不足時,不搶快通過(一個車道寬約需4~5秒鐘通過)。
3.利用行人穿越道(斑馬線)、天橋或地下道等行人專用道過馬路,不從路段中或車陣中穿越。
4.未設置人行道或騎樓的巷道內,盡量靠邊走或面向來車行走。
5.夜間外出宜穿戴亮色衣物或反光配件,增加自身辨識度。
6.走路時不可聊天、嬉戲或滑手機,隨時注意路況與來車。
(二)家長接送上下學(乘客):
1.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乘客)限1人,須配戴安全帽,坐於駕駛後方,以雙手環抱駕駛,不得側坐或站立於前方踏板。
2.家長以汽車接送,12歲以下學童應坐於小型車後座,並繫上安全帶,不得坐於副駕駛座。若為2~4歲且18公斤以下幼童,應使用幼童安全座椅,安全座椅須安置於小型車後座,不得安裝於副駕駛座。
宣導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