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108年度結束會計作業各處室及同仁應請配合辦理注意事項!!
108年度結束會計作業各處室及同仁應請配合辦理注意事項
一、12月9日(星期一)
(一)除補助款及緊急需求外,暫停申辦各項請購案,已請購核准項目請儘速執行完成,不得拖延至明(109)年度付款。
(二)各項補助款請儘速辦理採購付款,尚未撥款至本校項目請各承辦業務人員速與補助單位聯絡撥款事宜歸墊本校。
二、12月13日(星期五)
(一)不休假加班費、休假旅遊補助、兼代課與社團講師等各項鐘點費等用人費用請款截止日。(本室須與教育局結算人事費,必須提早結帳)
(二)廠商請款收件截止日,以利各承辦人員辦理結案或剩餘款繳回學校。
(三)11、12月份勞、健保等各項保險費請依勞、健保資料,儘速造冊撥款。
三、12月20日(星期五)
(一)各項經費收入應請於本日前收齊繳庫。
(二)有預借款項(含零用金)之處室,請於本日前檢附原始憑證核銷轉正,並繳回剩餘款。
(三)維護費、辦公(事務)用品、耗材材料、各項合約、保證金、保固金、值班費、水電費、郵電費、工讀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請款截止日。出差日在23日以後者,請於差畢後次日,自行將核銷案完成核章程序並領款完成。
四、各項補助款可跨109年度繼續執行之案件,本年度開立的發票及收據,仍請依本注意事項於本年度辦理核銷請款完成。
五、避免年底付款網路擁擠塞車,上列注意事項請於表列時間前儘速完成,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會計室聯絡洽辦。
六、以上注意事項請各處室配合辦理,避免影響市府相關機關帳目,因故無法依前開日期完成者,務必提前通知會計室協助辦理相關事宜,否則發生無法請領公款情事,後果請自行負責。
!!再次提醒您 今年的發票、收據務必在今年核銷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