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生注意事項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生注意事項
109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即將在 109 年 5 月 2 日和 5 月 3 日舉行,為了 讓大家了解考試相關事項,並提醒考生避免發生疏失或違規,「109 學年度統一入學 測驗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宣導簡報已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以下幾點也請各位考生留意 並配合:
壹、考試前
一、請詳閱「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避免違規。
二、109 年 5 月 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起,於各考(分)區入口處公布「試場平面 圖」、「試場分配表」,考生可於當日上午 8 時起前往考(分)區入口處查看試 場位置,再到試場外依「試場座位表」查看方位,但不開放進入試場。
三、准考證正本為考生每節應試必要文件,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考試 當天務必備妥准考證正本和應試文具,從寬評估路程所需時間,儘早出門。
四、答案卡(卷)作答規定請詳閱簡章之附錄八~附錄十二。
貳、考試中
一、請勿將手機及智慧型手環(如:小米手環等)、智慧型手錶(如:Apple Watch 等)…等穿戴式裝置帶入試場;如不慎攜帶入場,請先關閉鬧鈴功能,並關 機或將電池拔出,再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以確保不會發出聲響;考生攜 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機、手錶等物品,如於考試中發出聲響或影響試 場秩序者,仍視同違規處理!
二、預備鈴(鐘)響起,考生即可進入試場,請迅速對號入座;在考試開始鈴(鐘) 響前,切記不可以翻閱試題本、書籍或紙張,也不可以書寫、劃記、作答 或未經監試人員許可逕行離座。
三、考試開始鈴(鐘)響起,考生即可開始作答。考生應掌握作答時間於答案卡(卷) 作答,考試結束鈴(鐘)響畢時,應即停止作答且雙手離開桌面;歷年仍有考 生將答案寫在試題本,待聽到考試結束鈴(鐘)響時,才發現來不及在答案卡 (卷)作答。
四、除試題本及答案卡(卷)外,請考生不要在准考證或文具等處標示、抄錄題目 或答案。
五、試題本及答案卡(卷)不可攜出試場外,考生離場時應全部繳回。
六、設計群專業科目(二)「基本設計、繪畫基礎、基礎圖學」考試,考生不可 以攜帶色票(卡)或含有與考試內容相關文字或符號之物件,並注意各題作 答指定範圍,未於指定範圍作答之內容不予計分。
參、考試後
對於違規之行為有疑慮需進一步說明,考生本人應於當日應考最後一節結束後 30 分鐘內逕至試務辦公室向考(分)區主任提出書面申復,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