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 



校內教職員 借用普通班級教室————→ 假日來校一般教室使用申請表(人工填表)(xls)
借用專科教室或會議室——→ 場地使用申請表(人工填表,校內用)(xls)

校外人士—→ 借用校內場地辦理活動——→ 高雄高商場地使用申請書 (校外單位用) (xls)

不分校內外 借用校內場地辦理公開活動 活動辦理工作會辦單(docx)
(還需要另外填場地使用申請表喔!)





※注意:各會議室、各研討室、活動中心、需協商的場地或教室請以書面通知(填寫會辦單)相關單位審核後才算真正預約成功
※自101年7月起,公用區域的電源將會於例假日時關閉,除非經過會辦單審核後才會開啟。若您申請的場地需要開啟冷氣電源,請於會辦單中註明。
◆(2014.9.15) 鈞長指示:第二會議室(中正1F)應優先讓與總務處開標作業,第一會議室(百齡3F)應優先讓與重要會議進行
◆若需協商的場地,「預約登記」後 請列印場地預約登記資料送交總務處
◆校外單位想要預約場地請與總務處接洽。

原始程式設計:林憲宏  &  陳惠如           修改:Johnson Chi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