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
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申請要點-高級中等學校
申請期限:請備妥相關必要證件,在3/31(四)前交到教務處承辦人,逾期恕不受理
請注意:
1.請確實依需檢具之證明文件,規定正本就要交正本,不依規定,造成退件情形,是無法補件的。
2.送件前,請仔細檢查申請表有無填寫遺漏,不會寫的,請務必到教務處詢問,勿空白。
3.每個獎學金有申請的資格條件和必需符合規定的證件,請確實依該基金會規定檢附合格的證件,避免造成對方基金會的觀感不佳,影響以後同學申請的機會。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10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10學年度上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10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
需繳交之相關證明文件:
(一)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110學年度下學期註冊戳章)或在學證明。
(二)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三)110學年度上學期之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及獎懲紀錄。
(四)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
(五)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六)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新式戶口名簿)。
(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202103申請保薦書(高中職)_20220324154832.doc (58 KB)
202203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_20220324154728.pdf (75 KB)
202203證明書_20220324154804.pdf (46 KB)